湘潭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传染病防控、教学环境及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2023-02-20 22:23:3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璐 | 作者:马习锋 | 点击量:690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马习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的新冠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教学环境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湘潭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联合县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监督员于2023年2月9日开始对全县学校进行全面监督检杳。
重点检查了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情况,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及管理机构建立情况,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晨午检及因病缺课病因追踪登记等)落实情况,教室、寝室等场所通风换气及消毒情况;医务室(或卫生室)人员执业资质情况,急救、常规药品和必备消毒药品、医疗器械准备情况,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及登记情况;学校采光照明等近视防控及教学环境卫生情况;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水质检测合格情况,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消毒药品储备及消毒记录情况,直饮水滤膜滤芯更换情况,饮水设施设备维护及清洗消毒情况,管供水人员健康合格证持有情况,涉水产品索证情况等。至2月17日已检查全县学校224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24份,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当场告知被检查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下段,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联合县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监督员将继续对全县学校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对上段要求限期整改单位进行复查(回头看),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立案查处,督促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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